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养老保险断交追缴时效,以及养老保险的断交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养老保险断交追缴时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养老保险的断交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 可以追缴30年前社保吗?

1、可以追缴30年前社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用应当自应当缴纳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应当加收滞纳金。如果社保费用逾期未缴纳,且超过了法定追溯时限,就无法进行追缴。按照目前社保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的追溯时限是5年,即社保费用逾期未缴纳超过5年后,就无法进行追缴。

因此,如果是30年前的社保费用逾期未缴纳,那么已经超过了追溯时限,无法进行追缴。但是,如果您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或需要了解更多社保的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专业的社保咨询机构。

不可以。
因为社保法规规定,社保费用应当在应当缴纳的时间内缴纳。
如果已经缴费时间超过了规定时间,就无法追缴了。
此外,也没有法律规定允许追缴30年前的社保费用。
所以不能追缴30年前社保。

可以追缴年前社保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年8月发布的《关于职工社会保险历史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职工可以在单位依法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自年5月起申请补缴最近60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对于超过60个月部分,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补缴
因此,理论上可以追缴年前的社保
追缴社保需要跨度较大,且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资料,补缴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同时,追缴社保也不是非常必要,可以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再进行决策

不可以追缴30年前社保的

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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