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保险身故保险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养老保险身故保险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什么是身故险?和养老险有什么不同?

1、什么是身故险?和养老险有什么不同?

身故后养老保险是不返还的,但是可以继承。而且身故死亡的,还分为个人死亡、因病或因工死亡以及失业人员死亡三种,三种的养老保险继承、补偿也是不相同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金余额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不能提取。

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但是由于工作或因病死亡的,除了继承养老保险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贴和抚恤金等。

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遗属只选择领取其中一项。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如果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尤其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保险身故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保险身故保险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