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个人医保如何申请转移?

1、个人医保如何申请转移?

本条是对于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

1.城镇基本医保之间的转移接续。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依照《社保登记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员工基本医保;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保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政策参加城镇员工基本医保或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保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保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保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2.城乡基本医保之间的转移接续。农村户口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雇员公司依照《社保登记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员工基本医保。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口所在地新农合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保,并依照有关规定到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新农合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保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政策退出新农合,不再享受新农合待遇。

医保转移:

1.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2.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

3.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注意两点: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个人医疗保险是不需要办理转移的,户口在哪里就可以在哪里交费,以前的不需要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转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