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诉讼管辖管辖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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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人身保险管辖
- 2、人身保险合同管辖法院的规定
- 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 4、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 5、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 6、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人身保险管辖
1、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2、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应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分析: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管辖法院的规定
1、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应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分析: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法律分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法律分析: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主要根据保险标的物的类型和具体情况确定。对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1、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应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分析: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分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5、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法律分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应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规定,除被告所在地外,此类案件可以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保险合同纠纷的特殊性,人的寿命和身体是否能够成为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物”也就是解决此类纠纷管辖权的关键。
” 按照这条规定,不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就连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也一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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