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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保险有比较成功的案例吗

1、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当企业无法自我承担某些经营风险时,他们就会购买相应的物流保险,将这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2、在汽车运输至河南陕西交界处因为下雨路滑,高速行驶的汽车刹车不住侧翻,导致设备损坏,损坏的设备价值230多万元,因为庆安公司对进口设备进行了投保,陕西平安保险公司向庆安公司赔付230多万元。

3、靠谱。根据查询运满满官网显示,运满满已经成为全球出类拔萃的整车运力调度平台和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所以运满满的货物保险很可靠。

4、实例 1——国际采购中心·某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有遍布各地的数十个原材料供应商,他选择了福田保税区作为东南亚地区的配送中心。

5、潜在的风险和索赔的烦恼,使物流企业对保险都有着强烈的需求,然而合适的险种却很少。 张柱庭介绍,依据《保险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强制保险,其余则为自愿保险。

6、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以此转嫁风险;如果物流园老板自己也有货物存放或运输车队,还可以为存放的货物进行单独投保,以及货物的运输单独投保。不知道该企业老板还想达到怎样的风险规避的目的,如有问题补充我可以继续

...FOB合同,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舱至舱条款的一切险,当货物

可以说,在FOB合同下买方投保的“仓至仓条款”实际上是“船至仓条款”,保险公司只承保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风险损失。本案例中所涉及的风险损失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虽然一切险确实采用仓至仓原则,但如果使用FOB或者CFR一类的装运类术语,由买方负责投保。则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因为保险自货物进入发货人码头仓库才开始生效。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出口香港罐头保险索赔案

1、案例:1997年,我国WK外贸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2、保险索赔案例:1997年,我国WK外贸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3、分析:1)本案是诈骗性质的问题——因为合同的标的是镀锌铁皮50吨,而实际装的是旧铁桶,铁桶内装的不是镀锌铁皮而是污水,卖方提走该批货款,买方派人去香港向卖方公司索赔时,早已人去楼空——因此,这是典型的诈骗案。

4、(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COC,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CIF是成本加保险加运费。卖方已经给这批货买了保险了,实际的操作中买方或者卖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6、从1991年4月起,中丰保险公司数十次向纺织品公司索赔未果,于1995年6月向法院起诉。

国际贸易实务保险题案例分析

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或受让人。

买方应当在货到后经检验发现有少数包装不良之时,就赶紧与相关责任方交涉,并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

在本题中:(1)1000逄货被火烧毁,是属于承保风险所导致的货物损失,属于单独海损。(2)600箱货被水浇湿,则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货物所有人的损失所采取补救措失而人为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不合理 2)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是火灾这种风险直接导致的,属于单独海损,船方不应负责赔偿,应由货主自行承担,如货主投保了相应的险别,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会导致买方拒收整批货物或要求补交湖蓝色自行车并赔偿损失 不能。因为FOB术语下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在本案例中,外包装破裂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掉在甲板上摔破的,因而导致里面的货物被水浸泡。

第3种,属于单独海损,已经被烧毁,就是属于单独海损。4 对方索赔显然是合理的。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当允许有一定的上下浮动范围,而不是像这样的凭样买卖。5 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船上被毁的那部分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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