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保险投资人员禁,以及保险投资行业限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保险投资人员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保险投资行业限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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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1、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等等。

2、第十六条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不包括年金新型产品。

4、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哪些再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前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一)分出保险;(二)分入保险。

5、民生保险的企业行为准则是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6、一)编造虚假中介业务;(二)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信息;(三)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

保险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1、法律分析:保险从业人员80条禁止性规定在《四川保险机构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进行全部的规定。

2、法律分析:对相关规定做到应知应会,严格坚守纪律红线,严格把守风险底线,并将禁止性规定融入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对违反者按规定严肃问责。

3、严禁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贪污、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财物。严禁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严禁私自将客户保单退保获取退保金。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保险从业人员80条禁止性规定

法律分析:对相关规定做到应知应会,严格坚守纪律红线,严格把守风险底线,并将禁止性规定融入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对违反者按规定严肃问责。

严禁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贪污、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财物。严禁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严禁私自将客户保单退保获取退保金。

第四条 从业人员从事保险经纪业务、保险公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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